福建宁德宣判一起重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
中新网宁德3月29日电 (曾鸣 林志远)福建宁德市中级29日宣判一起涉案人数33人、涉案金额2000多万元人民币的重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。这是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,福建宣判的第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。
法院审理查明:2011年起,在宁德福鼎市山前街道百胜新区的开发过程中,以张德星、张德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,通过笼络乡邻、招纳小弟等途径,纠集刑满和社会闲散人员数十人。
此后,该组织通过打砸不服从管理的运输车辆、唬人及作势摆场等方式巩固组织权威,控制百胜新区土方、石渣等建材的运输和供应,并其他竞争者,从而攫取巨额经济利益,将获得的经济利益用于组织。
2011年至2014年间,以张德星、张德齐为组织者、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纠集的其他团伙,盘踞在百胜新区,购买并持有多支,实施了多起交易、寻衅滋事、、开设赌场以及非法、聚众斗殴、故意、窝藏、包庇、行贿、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等犯罪,严重了当地的经济、社会生活秩序。
法院经过一审、二审,以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,交易罪,寻衅滋事罪、罪、非法罪,非法持有罪,非法罪,行贿罪、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,窝藏、包庇罪,分别判处张德星、张德齐有期徒刑20年、19年,并处个人全部财产;其余12名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被告人,以及其他团伙分别根据具体判处14年至2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。
宁德市中级称,该案的宣判,标志着福建省法院敲响了“扫黑除恶”专项斗争第一锤,充分彰显了扫黑除恶的坚定信心和决心。(完)
(责任编辑:admin)